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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

时间:2023/9/7 11:57:26|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民族和外事华侨委员会 |作者:李卫疆 彭新明|点击数:

 9月1日,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焱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天福出席会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自2019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镇康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和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县呈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执法检查组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执法检查组要求,一要加强统筹,巩固提升创建水平。进一步重视培育和选树典型,结合本地民族特色、历史文化、产业优势等深入挖掘具有民族团结代表性、典型性事迹。二要落实责任,强化协调保障。压实压紧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协调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巩固提升省级创建成果,全域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为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如期实现提供有力保障。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十进”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