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时间:2017/12/20 8:23:44|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鲁文斌|点击数:
12月19日下午,镇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穆志良,副主任李正清、张锦艳、高国荣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国华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李天文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至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镇康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镇康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会前调研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免去字新军同志职务报告的说明;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会前调研组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关于补选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召开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日程等16个文件及材料的说明;关于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镇康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镇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关于补选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日程等16个文件及材料;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决定免去字新军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翟国军,县政协副主席李如兰,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段开彦,县人大常委会处级领导,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