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法院:测量体温 戴好口罩
时间:2020/2/17 17:09:36|本文来源:镇康县人民法院 |作者:阮赫鑫|点击数:
“现在开庭……”2月6日上午9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镇康县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这是抗“疫”以来镇康县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原、被告系务工伙伴关系,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与原告协商借款,原告好心把自己的5.8万元工钱借给了被告。双方约定被告分六次偿还原告借款:2018年8月28日前、9月28日前各偿还4000元,10月28日、11月28日、12月28日前个偿还8000元,余款26000须于2019年2月28日前还清。因被告未按协议履行第一、二期还款义务,原告遂于2018年10月9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先偿还借款8000元、支付利益1600元,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被告承诺于2018年12月15日前偿付原告9600元。然而被告仍然未协议履行,后经法院强制执行才于2019年2月1日履行了9600元。但对剩余借款50000元,仅在2019年6月偿还了3000元,还有47000元一直未还,原告无奈之下只好再次向法院起诉。
案件立案受理后,因无法联系到被告,依照法定公告程序定于2020年2月6日开庭。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按上级指示要求,镇康县人民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听证、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截至日前还没收到延期截止具体日期。如果选择延期开庭,则需要重新公告送达,两个月的公告期,不仅延长了办案期限,还消耗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为避免再次公告给原告带来诉累,承办法官做好确保安全的准备工作后,决定如期开庭。同时告知原告参与庭审需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原告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
承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一起不顾个人安危,忠于职守,在保障好自身和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况下按期开庭,确保了疫情防控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切实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
参加庭审的人员在接受体温测试后(均无发现异常),全部按要求佩戴口罩出庭。整个庭审用时1小时10分钟,看似用时不长,却包含了太多的责任和坚守。
“谢谢,谢谢法官!没想到疫情这么严重的情况下,我的案子还能如期开庭”。从法庭走出来的原告余某某激动地与承办法官握手,为镇康法院点赞。“审理案件是法官责无旁贷的职责,哪怕疫情形势严峻,我们也要守好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疫情并不可怕,只要防护得当,就可以有效预防。”承办法官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