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时间:2019/4/23 18:31:58|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贵荣|点击数:
4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菊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云南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专用邮箱邮件积压延误事故情况的通报》和市委书记杨浩东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示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和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讨论通过了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内容。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不仅要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内容学深学透,更要执行落实到位,要不断加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党组领导能力,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更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以实际工作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应有的领导和表率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会议强调,《云南省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是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再细化、再规范、再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各位党组成员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准确把握问责的斟酌原则、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结果运用等内容,精准运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微信、微博、QQ的管理,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上来,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加强监督检查,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段中祥、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罗开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