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
时间:2018/2/8 14:48:56| |点击数:
主任委员:左光荣
副主任委员:张根毛(白族)
委 员(共5名,按姓名笔画排列):王文帮(苗族) 汤 杰(拉祜族) 李德新 杨 洪(女) 徐海声(女,拉祜族)
法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中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拟订有关议案;
(三)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地方性法规案修改稿和表决稿;
(四)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其他有关法规议案;
(五)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交付的有关法规议案,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六)审议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报告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七)每年立法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个别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八)研究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案及其说明,报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九)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十)审议法制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十一)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
(十二)完成其他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重要事项。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