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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8月30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 群

时间:2020/9/1 16:30:5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市财政局《关于临沧市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结合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形成了初步审查意见并于8月11日书面反馈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初审意见对决算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有效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审计机关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和全市工作重点,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环节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同意《关于临沧市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从决算草案看,部分收支科目决算数和预算数差异较大,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规模较大,与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调出资金规模有较大差异,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八项支出规模大、增速高、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大,需加强其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审核;债务付息支出与当期债务规模不匹配等问题。

 从审计工作报告看,收入结构不够优化,非税收入占比过大;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支出预算执行率不够高;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制度建设工作滞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资金被企业违规使用,项目绩效未得到有效发挥等问题。

 建议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区)高度重视审查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以及市审计局提出的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于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将跟踪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力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保障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保障工作,积极对冲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好“六保”任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

 加大财力统筹力度,统筹抓好就业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营造优惠、便利、信用的投资环境,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潜能。

 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项目间资金调剂,非经法定程序,不随意调整。加强调入调出资金的管理使用,坚决杜绝违规调入资金,防范隐性赤字。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精打细算,聚焦民生领域,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支出,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预决算公开透明度,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改进决算草案及报告编制工作,强化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的衔接。

 三、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探索完善审计整改统筹协调联动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督查机制、整改通报公开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加强源头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屡审屡犯。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整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加强债券资金与规划、项目的衔接,科学合理申报债券资金,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撑各项政策有效实施。强化债务资金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禁违规举债或担保,严格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债务存量,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大市县(区)财政库款运行动态监测,切实提高财政库款兑付和运行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