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常委会文件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临人字〔2019〕35号

时间:2019/11/4 16:47:30|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10月25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临沧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按照新形势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完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实现配置有标准、使用有规则、处置有审批、效益有评价的管理目标。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将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引导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督促各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责任,加强机构和人员配置,提升管理效能。

 加快推进我市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资产配置标准,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配置资产,做到物尽其用、量力而行,既要解决好配置不到位的问题,更要防止过度配置、超前配置。

 二、清理摸清资产底数

 及时组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依法依规核销呆坏账,清理不实的往来款和资产,将盘盈资产或价值不实资产按照相应价值入账,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摸清家底。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坚决杜绝“有物无账,有账无物”情况的发生。

 尽快研究制定我市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价值入账的核算办法,区分不同资产类型,分类进行计价管理,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三、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逐步建立全面完整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告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有机衔接。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信息对接共享工作,逐步实现资产管理由静态向动态,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探索建立有效机制,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加强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

 严格规范资产处置,坚决杜绝假借资产处置之名,虚增空转财政收入。针对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益,更好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高效运转,更好服务社会事业的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备案。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