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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临人字〔2017〕44号

时间:2017/11/29 10:05:31|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11月20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着力解决当前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等重点工作给予支持,对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以及清除市场障碍等执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将政策配套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安排学习培训、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及重点项目等方面加强统筹管理,着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为推进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要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改革,严格按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商事制度改革,坚持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方向,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应用,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相关应用。深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企业名称查询系统、企业住所登记管理、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管理改革。探索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突出强化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把握市场主体变化规律,及时为政府决策和经营者投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要严格按照《临沧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税务、市场监管、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深入推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服务”,加快建立快速更新和互换数据系统,达到数据快速共享和数据的有效应用,实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

 三、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探索机构改革后的市场监管模式,综合运用信息化网络、科学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对各类消费市场的监管。加强与相关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依法打击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制假售假、消费欺诈和扰乱公平竞争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严把商品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严格依法进行质量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经营户公示进货渠道、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依法打击市场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规范生态食品营销管理。

 四、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要广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公开办理证照程序、收费标准,增强办事透明度和服务承诺,让群众广泛了解、支持和监督市场监管工作,营造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宣传活动,推进执法人员维权下乡、进社区活动,引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责任,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建立健全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维权网络覆盖面,加强消费维权监督站和联系点建设,完善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规范消费者诉求处理流程,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依法构建受理及时、转办迅速、调解有效、查处有力、反馈到位的消费维权工作平台。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进一步推进“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多元化的消费投诉调解机制,继续推进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企业约谈、弱势消费群体公益诉讼等工作,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探索建立跨境消费维权调处机制。

 五、推进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

 以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创建意识,重点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集中培育、扶持、壮大一批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形成临沧知名、云南著名、中国驰名的商标梯级发展和结构优化的商标发展格局。通过法律宣传、现场指导、案例分析、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商标注册事前引导、事中服务和事后保护,依法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商标建设开拓市场,进一步增强企业应对市场的核心竞争能力,着力增加商标附加值,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地方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4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为组长的调研组,先后深入云县、双江自治县、耿马自治县、临翔区四县(区)以实地查看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服务窗口工作、召开部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座谈会、听取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和召开市直相关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委托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沧源自治县四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专题调研并报送调研报告。经调研组综合分析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评价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依法履职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商事制度改革、打击传销和“多证合一”改革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市场监管工作,部门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先后出台《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市场主体登记暂行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着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三是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履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以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和法治工商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开展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工商执法队伍的监管能力建设,依法行政和监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法治工商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推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一是深入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先后推进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放宽住所登记条件、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各项改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改革工作进展有序、成效明显。二是深入推进年报公示及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改革。统一推进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规定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年报义务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的自觉性得到增强。三是深入推进各项服务制度优化改革。围绕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首办责任等服务制度的优化改革,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并在市级服务大厅开展市区所三级合一的“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综合服务,不断优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三)着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是着力服务商标战略发展。加强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全程化服务,推进“世界佤乡•天下茶仓”“天下茶尊”“亚洲微电影节”、“金海棠”、“恒春之都”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商标注册。围绕茶叶、核桃、蔗糖、咖啡、橡胶、烤烟、林果、畜牧等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涉农商标的培育和申报工作,推进全市商标注册形成梯次培育和集群发展态势。二是着力培育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以“两个10万元”企业培育和“贷免扶补”为重点,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着力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着力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临沧非公经济组织党建“一委四制”的成功经验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组织部的肯定,工作经验分别在全国工商市场监管和全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党建工作宣传片被中组部选入全国基层党员远程教育课件。四是着力推进各级个私协会服务企业发展。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各级个私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帮助服务企业拓展视野,广交朋友,促进交流,推进发展。

(四)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环境逐步改善。全市以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投诉方便、受理及时、快查快处”的纵横互通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行业自律诚信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四个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投诉分流转办机制、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四项机制”,不断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和12315“五进”工作,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环境得到逐步改善。

(五)监管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一是推动信用约束联动机制建设。全市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推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强化协同监管,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约束和惩戒。

 二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临沧市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和42项抽查事项清单,并按照分级建立、统一汇总、谁管辖,谁负责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围绕抽查时间、抽查对象、抽查内容等,共对云南省工商局随机摇号产生的6082户市场主体年报信息进行6次抽查检查。

 三是扎实开展市场专项整治。着力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成品油市场执法检查和质量抽检,对全市“五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密切相关的建筑、建材市场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钢材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地条钢”,对农资(化肥)开展抽样检测工作,加大对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市场违法行为。四是扎实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2014年市级和8县(区)均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2015和2016年经复核认定,全市继续保持无传销城市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难以满足市场监管的发展需要。一是投入不足,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点多面广,监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范围广,专项行动较多,市场监督抽检、执法办案等方面的工作成本较高,经费难以保障。由于经费不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技术保障能力滞后,特别是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缺口较大,难以保障对食品药品快速执法检测的工作需要。在开展执法检查中,由于执法范围有限、执法手段技术单一,存在凭工作经验进行执法判定的情况,影响到市场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农药物资安全的检测处理设施投入滞后,全市目前没有专门的销毁处理设备,对近几年来打击没收到的假冒伪劣农药及禁止销售的农药至今仍然得不到有效处理。

 二是信息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部门联动的机制建设有待完善。市场监管相关部门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目前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和技术力量均存在较大差距,信息化建设,服务企业全程电子化管理、电子营业执照等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市场监管、税务、发改、公安、金融等部门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没有形成统一高效的信息交换平台,信息归集汇总工作推进有困难,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监管信息及时共享困难较多。

(二)市场监管有差距,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依法治市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对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及守法维权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监管整治不到位。对依法公示食品经营户进货渠道、建立进销货台账的监管还不到位;对市场肉类产品特别是基层市场的肉类产品监督管理仍存在空白点;对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整治虚假广告、美容、健身等方面存在的预付款消费方式及推销保健品夸大保健功效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无照无证的小食品店和小杂货店、学校门前和路边的流动熟食摊点等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不够。

 三是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市场监管工作要求。近年来,由于多重改革压力叠加,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论从执法人员、工作服务人员和业务上都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三)改革成效不够明显,上下工作运行协调不够流畅。国家推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各县(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一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县(区)以下合并而市级以上不变的模式,市场监管组织机构的“蜂窝煤”对接效应不明显,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部分股室工作要同时对应上面若干部门和科室,形成上下工作运行协调不够流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困难局面。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系统对各类工作数据的录入、标准、保存方式和运用均存在较大差异,软件开发难以统一,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较为困难,直接影响到市场监管数据整合和大数据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进度。由于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标准不统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惩戒处罚力度不统一现象。县级机构合并后全市执法制服尚未统一,一个单位三种服装,群众对监管部门的执法存在疑惑及误解,影响到各项执法的有序开展。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县(区)工作关系,着力解决当前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的投入,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等重点工作给予支持,对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以及清除市场障碍等执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要不断加大对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将政策配套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安排学习培训、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及重点项目等方面加强统筹管理。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为推进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要继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严格按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有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深化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措施,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应用,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相关应用。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加快探索住所登记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改革。

 二要探索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要突出强化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把握市场主体变化规律,及时为政府决策和经营者投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严格按照《临沧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税务、市场监管、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深入推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服务”,加快建立快速更新和互换数据系统,达到数据快速共享和数据的有效应用,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

(三)依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一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探索机构改革后的市场监管模式,综合运用信息化网络、科学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对各类消费市场的监管。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相关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依法打击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制假售假、消费欺诈和扰乱公平竞争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要严把商品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严格依法进行质量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经营户公示进货渠道、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依法打击市场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四要依法规范生态食品营销管理。依法加强市场悬挂生态食品、生态猪肉等门店(摊点)的监督工作,严禁无食品安全认证产品及未经检测的生态食品、生猪肉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依法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公开办理证照程序、收费标准,增强办事透明度和服务承诺,让群众广泛了解、支持和监督市场监管工作,营造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社会环境。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宣传活动,推进执法人员维权下乡、进社区活动,引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责任,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

 二要建立健全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维权网络覆盖面,加强消费维权监督站和联系点建设,完善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规范消费者诉求处理流程,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依法构建受理及时、转办迅速、调解有效、查处有力、反馈到位的消费维权工作平台。

 三要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进一步推进“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四要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多元化的消费投诉调解机制,继续推进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企业约谈、弱势消费群体公益诉讼等工作,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探索建立跨境消费维权调处机制。

(五)依法推进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以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和创建品牌意识,重点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集中培育、扶持、壮大一批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形成临沧知名、云南著名、中国驰名的商标梯级发展和结构优化的商标发展格局。通过法律宣传、现场指导、案例分析、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商标注册事前引导、事中服务和事后保护,依法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商标建设开拓市场,进一步增强企业应对市场的核心竞争能力,着力增加商标附加值,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地方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7年11月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政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招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