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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人办〔2017〕96号

时间:2017/11/8 17:07:2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现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认真组织实施。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临办通〔2017〕38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意见》(临发〔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精神与物质“双脱贫”,针对一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和安贫、守贫观念,采取多种方式,激发内生动力,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意愿和行动,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措施

 (一)在《临沧人大》《人大简讯》及临沧人大网站等媒体平台,推出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综合性报道,撰写刊发一批有价值的文章和新闻报道,准确全面解读有关脱贫攻坚精神,用群众视角、群众语言和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生动反映常委会领导和机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成效和经验,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全体机关干部齐心协力抓帮扶的共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研究室李国荣)

 (二)向常委会领导及机关挂钩村贫困群众印发脱贫攻坚政策普及读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深广大贫困群众对党的认识和感情,增强对党的热爱和忠诚,坚定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夯实贫困群众知恩感恩的思想基础,让群众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投身到脱贫攻坚奔小康的行动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机关办公室挂包办鲁桂华、驻村工作队王鹏)

 (三)组织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包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开展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补齐思想短板、意识短板、能力短板,消除懒惰依赖、“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实现“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再到“我能脱贫”的蜕变,切实增强对党的信任感、对国家的归属感、对政府的依赖感、对发展的获得感,激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机关党总支、机关办公室张正龙,驻村工作队王鹏、永胜村“三委”)

 (四)在挂钩村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文化氛围,在村寨入口、村道两旁、村寨公共活动场所、农家房前屋后刷写、粘贴标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等有针对性、接地气的活动,培育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减轻贫困群众人情负担,增加生产性投入,推动“自强、诚信、感恩”意识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挂包办鲁桂华、驻村扶贫工作队王鹏、永胜村“三委”)

 (五)以贫困户现身说法、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为贫困户颁发脱贫光荣牌证、每年以村为单位发布脱贫光荣榜等方式,树立脱贫光荣的导向,激发贫困群众不甘落后、自强脱贫。(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挂包办鲁桂华、驻村扶贫工作队王鹏、永胜村“三委”)

 (六)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扶贫政策待遇、骗取资金支持,在贫困识别、贫困退出中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拒不履行建新拆旧义务,在享受产业、建房扶持性贷款后拒不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等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取消相应的政策待遇、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驻村扶贫工作队王鹏、永胜村“三委”)

 (七)在公用设施建设和扶贫帮困工程中,积极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努力消除“干部干、群众看、坐等好处送上前”的现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驻村扶贫工作队王鹏、永胜村“三委”)

 (八)大力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及生存、发展能力,推动贫困群众由“不会干”向“学着干”转变。(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驻村扶贫工作队王鹏、永胜村“三委”)

 (九)建立正面奖励、道德约束、舆论监督、法制教育、司法干预机制,引导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养老敬老,树立良好家风,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或故意通过分户逃避赡养义务、获取不当利益的,取消其享受各种福利政策资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驻村扶贫工作队王鹏、永胜村“三委”)

 三、工作要求

 (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全力推进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群众主动参与、自我教育、自立自强的良好局面。

 (二)要根据挂钩村的具体环境、民俗民风、群众习惯,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讲究“时、度、效”,防止花架子、走过场、搞形式。

 (三)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基层党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文明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统筹资源力量,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委宣传部。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